News

最新消息

3 /7-4/1下午5時整止「111 年度文化新創加速器執行計畫」 受理收件
2022.03.14
2022.03.14

報名條件:

申請者提出之文化內容產品或服務發展程度至少有原型(Prototype),並具有商業模式可能性。
 

入選本計畫者,將獲得以下支持資源:

  • 新創營運課程:本院將與業界加速器合作,導入業師團隊及新創營運課程。入選者需完成選修 20 學分(含以上)之新創營運課程。
  • 專屬一對一諮詢:本院將與業界加速器合作,邀請業師提供一對一諮詢資源。入選者需完成至少 4 小時與業師之一對一諮詢。
  • 新創社群交流活動:舉辦各種歷屆新創團隊社群小聚活動及媒合會,提供產業人脈網絡交流機會。
  • 新創媒合大會:本院將協助入選者對接投資,邀請國內外文化新創投資人參與新創媒合大會,入選者需於本院所辦理之新創媒合大會進行提案。
  • 支持金:就入選者預計產出之成果(包含但不限於內容、產品或服務等),每案可獲本院新臺幣 60 萬元之經費支持。
  • 國際資源對接:可參與本院所規劃之國際展會、競賽、加速器或多元資金平台。
 

報名辦法及須知:

申請者應於報名期間內於本院「文化新創加速器線上報名系統」完成報名與文件上傳。

一、 報名期間:自本 111 年 3 月 7 日(一)日起至 111 年 4 月 1 日(五)下午5時整止。

二、 報名方式:採線上報名,請於報名截止前(依報名系統時間認定,逾期不予受理),至報名系統完成填寫報名基本資料並上傳相關文件。

三、 注意事項: 報名內容一經送出後,即不再接受任何修改。申請者於本計畫報名之案件數均以一案為限。